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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园【2015】7号关于印发2015年度目标考核评价工作办法的通知
字体[ ] 【日 期:2015-05-18 】  来源:办公室【视力保护色:          】

济源市风景园林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5年度目标考核评价工作办法的通知

济园〔20157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园林局2015年度目标考核评价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518

  

园林局2015年度目标考核评价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营造务实重干、开拓创新、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调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干事创业积极性,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根据《住建系统2015年度目标考核评价工作办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落实住建局2015年工作动员大会和局2015年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住建局下达我局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考核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不断提高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工作。立足全市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住建局工作安排和我局中心工作,考核积极主动完成或服务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结合职能职责,突出考核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完善综合评价。统筹过程考核和年终考核的综合评定办法;统筹履职尽责与创先创新,鼓励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业务工作在全国、全省、全市争先创优。

——注重分类考核。按照单位职能职责,差异化设置考核内容,分类化设置指标权重,力求客观评价发展成效、努力程度、工作业绩,激励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加快发展、竞相发展、特色发展。

三、考核评价对象和评价体系

(一)考核评价对象及分类

本办法主要适用机关11个科室、局属12个单位(详见附件2

(二)考核评价体系

考核评价体系由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评议和加分项目4部分组成,共计100分(详见附件1)。

1. 重点工作目标(60分)

工作目标主要包括住建局下达我局的重点工作目标分解,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承担的核心工作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每个单位为36项。工作目标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工作需求调整台账项目和分值。

2.常规工作(25分)

包含10个项目,分别为督查事项(3分)、便民热线(3分)、城市创建(4分)、综合治理(2分)、安全管理(3分)、纪检信访(2分)、计划生育(2分)、媒体曝光(3分)、信息宣传(2分)和开展学雷锋及“三关爱”志愿活动(1分)。

3.评议(10分)

评议包括领导评议、科室单位互评等2个方面,各5分。

4.加分项目(5分)

    包括在国家、省(部级)等方面的创先争优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住建局专门发文的表彰奖励。

四、考核评价方式和计分办法

(一)考核评价方式

1210日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将本科室、本单位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报局办公室,由局目标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考核。

常规工作由承担考核任务的相关科室进行考核,按要求向目标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年终考核结果。

各科室、各单位创先创新工作的相关材料原件在全年结束后20天内送局办公室审核后,提交局目标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计分办法

1、重点工作目标(60分)

工作目标根据内容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完成任务计满分。未完成任务的定性指标按“基本完成”和“未完成”两种评价,分别得80%基分和0分;未完成任务的定量指标标准化处理计算出量化得分。

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以下标准扣分:承担市住建局下达我局的工作目标任务进展缓慢,被市住建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未按时报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每次扣1分。

2、常规工作(25分)

1)督查事项(3分):工作受到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园林局文件通报批评的,一次分别扣3分、2分、1分、0.5分、0.3分;未按时限领取各类批示交办事项或报送有关材料的,每次扣0.2分,未按期办结的每次扣0.5分;因推诿扯皮、工作失职、回复达不到要求、关键数据不准确等造成工作延误或不良影响的,每次扣责任单位(有多个办理单位的,排在首位的为责任单位)1分,相关单位0.5分。基分扣完为止。

2)便民热线(3分):责任事项每受到市民投诉一次扣0.1分;重复投诉的一次扣0.2分,到期未办结的每件扣0.5分,受到住建局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分,基分扣完为止。

3)城市创建(4分):在国家、省、市重大创建检查中受到通报或曝光的,一次扣4分;被济源日报、济源电视台等媒体创建通报曝光的,一次扣1分;市创建办、局创建办交办事项未及时完成或未按要求回复照片等资料的,一次扣0.5分。基分扣完为止。

4)综合治理(2分):发生打架、斗殴、闹事的,一次扣1分,基分扣完为止;发生违法犯罪的,一票否决。

5)安全管理3分):各单位安全整改通知未按时整改的每项每次扣0.5分,基分扣完为止;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损失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扣1分,1000-3000(含3000元)元扣2分;3000元以上扣3分。

6)纪检信访2分):赴局机关群访或个人赴住建局上访的,每次扣所在单位、科室0.5分;越级群访或个人赴市级(含市级)以上上访的,每次扣所在单位、科室1分。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发现一次扣所在单位、科室0.5分,被住建局通报的扣1分。

7)计划生育2分):女职工不按要求参加康检的,每人次扣所在单位、科室0.5分;女职工不按要求上报反馈单或管理证明的,每人次扣所在单位、科室0.5分;男职工不按要求交调查函的,每人次扣所在单位、科室0.5分;违规生育的,扣所在单位、科室2分。

8)新闻媒体曝光(3分):工作受到国家、省级、市级新闻媒体曝光的,一次分别扣2分、1分、0.5分,基分扣完为止.

9)信息宣传(2分):未按要求向局办公室报送信息(每月采用少于1篇)的,每月扣0.2分,基分扣完为止。

10)开展学雷锋及“三关爱”志愿活动(1分):未开展不得分。

3、评议(10分)

领导评议(5分)。局班子成员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情况和效果分类进行评价划票,评议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分别计5分、4分、3分,原则上每票的优秀单位数不超过30%、良好单位数不超过50%。各部门得分=评议有效票总分÷有效评议票数。

科室、单位互评(5分)。局机关科室对各生产单位进行评价,各生产单位对局机关科室进行评价。一类得5分,二类得4分,三类得3分。各部门得分=评议有效票总分÷有效评议票数。

4、加分项目(5分)

①本科室、本单位受到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园林局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0.5分。

②创造的工作模式、工作机制、方法经验或突出典型分别被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园林局推广的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0.5分。

    上述加分项目如因时间原因未能在当年考核中加分的,可以结转到下一年度考核时予以加分。同一项工作获得多项表彰的,按最高分数加分,不重复加分。

以上分值合计,得出各单位综合考核得分,并确定年度综合排序。

   五、组织实施

(一)局系统目标考核由局目标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局办公室、局纪检室、创建办、安全科等相关科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核者或被考核者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单位或被考核单位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局目标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年度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排序,根据各科室、单位综合考核得分,按30%比例拟定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名单,报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

(四)充分运用考核评价结果,把目标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科学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干部以及对干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综合评优资格: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一票否决的;信访工作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的,或发生个体极端恶性上访事项的,或发生信访事项网上负面炒作产生恶劣影响的;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撤职以上党政纪处分的,或受司法机关查处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如因国家政策及上级部门重大工作部署发生调整等因素造成部分考核内容无法实施的,由科室、单位申报、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经局目标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酌情考虑。

本办法由局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目标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目标考核评价体系

          3.参加考核单位名单

          4.2015年机关科室重点工作目标

          5.2015年局属单位重点工作目标

附件1

目标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评价的组织领导,经局研究决定,成立市风景园林管理局目标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张文江

常务副组长:卢秋霞

副组长:杨国元、赵永州、郭玉党、卫玉荣、胡宝臣、王燕芳、任武强

成员:王文涛、孔亚莉、王令茹、孔龙、范会东、苗清玲、王文军、秦建波、刘春燕、李海波、李卫锋、王建中、孙兴中、姚永政、王建伟、刘东风、曹霞、赵继全、王娜、崔爱叶、冯师萍、酒序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胡宝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园林局目标考核评价体系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权重

责任单位

重点

工作目标

包括承担核心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完成的重大任务和做出的重大贡献。

60

办公室

常规工作

督查事项(3分)

25

办公室

便民热线(3分)

办公室

城市创建(4分)

创建办

综合治理(2分)

法制科

安全管理(3分)

安全科

纪检信访(2分)

纪检室

计划生育(2分)

计生办

媒体曝光(3分)

办公室

信息宣传(2分)

开展学雷锋及

“三关爱”志愿活动(1分)

 

领导评议

5

办公室

科室、单位互评

5

办公室

加分项目

在省(部级)、国家等方面的创先争优工作,在全市的突出贡献工作等。

5

办公室

 

合计

100

 

否决项目

工作受到国家、省文件通报批评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一票否决的;信访工作发生大规模赴京集体上访的,或发生个体极端恶性上访事项的,或发生信访事项网上负面炒作产生恶劣影响的;科室、单位人员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撤职以上党政纪处分或受司法机关查处追究刑事责任的。

办公室

纪检室

安全科

法制科

 

附件3

参加目标考核单位名单

23个)

一、11个内设科室

办公室、财务科、规划设计室、工程科、生产技术科、风景园林科、总工办、监察科(法制科、创建办)、多种经营科(安全科)、工会、纪检室(信访、计生)。

二、12个生产单位

公园管理处、湨河管理处、世纪广场管理处、园林科研所、第一绿化队、第二绿化队、第四绿化队、车辆管理所、水电设备处、龙潭植物园、苗木科研基地、花木苗圃场。

 

附件4

2015年机关科室重点工作目标

办公室

1.做好来电处理、来文运转、重要会议组织、值班管理等工作,确保机关运转高效、规范、政令畅通;强化物品采购、仓库保管、车辆加油等后勤保障工作,保证全局工作的正常开展。(10分)

2. 做好我局年度目标绩效台帐的建立、分解细化和年度考核工作;做好工作目标、各类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各类文件要求的督导落实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10分)

3.牵头做好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100%。加强“数字城管”和12319转办事项的指挥协调和督促落实,确保事项处理率100%,按时反馈率99%,群众满意率98%以上。(10分)

4. 做好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公文审核处理工作;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全年上报信息不少于40篇,完成宣传报道不少于30篇;强化园林局网站管理,全年发布信息不少于100条;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方便查阅。开通公众微信平台。(10分)。

5. 加强党组织建设,每月组织学习1次,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完成市级文明单位预申报;利用道德讲堂、市民文明学校对干部职工进行培训教育,开展培训不少于6次。(10分)

6.做好年度干部考核;完成事业人员聘任和企业人员合同签订、续签工作;按规定落实老党员,老干部待遇。(10分)

财务科

1.加强协调,确保各项财政预算资金及时到位。(15分)

2.做好财务统计和公开工作。每半年对全局财务收支状况进行一次统计,每月对预算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一次汇总,每季度进行一次财务公开。(15分)

3.做好职工调资工作,确保职工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时发放;足额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0分)

4.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每半年清点一次固定资产,确保不出现固定资产流失现象,对过期资产及时报废。(10分)

5.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上级部门组织的查账、查税、审计等工作不出问题。(10分)

规划设计室

1.按时完成局里交办的各类绿化工程(含五一、国庆鲜花布置)规划设计任务,每项工程至少做出2套备选方案,并完成ppt汇报材料制作。(30分)

2.制定世纪广场(文化城)区域、河带状公园“一点一线” 景观提升方案。(15分)

3.组织完成各类绿化工程的定点、放线及施工现场指导工作。(15分)

工程科

1.完成去冬今春城区市政绿化项目的土建任务。(10分)

2.投资1500余万元,加快古轵生态园一期工程建设。完成沁园南路西侧景观绿化,积极推进高新二号线西延景观道路和东、西2个大门建设工程。(15分)

3.在城市绿地试点建设1处下凹式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涵养水源。( 5分)

4.及时做好公园、游园、绿地内园路、广场、雕塑、小品的维修和果皮箱、座椅、健身器材等设施更新工作,确保设施完好率98%以上。(10分)

5. 做好政协183号提案工程实施工作,在世纪广场、篮球城、文化城区域增加休闲座椅。(10分)

6.积极和审计局、投资办结合完成本年度及往年工程预决算及资金申请工作。(10分)

风景园林科

1、完成20152016年冬春季城区绿化方案制定。(20分)

2、完成20142015年度绿化苗木采购、合同签订及资金申请工作。(15分)

3、完成年度新申报绿化企业资料的审核和原有绿化企业资质复查和换证工作。(15分)

4、完成绿化统计工作,及时上报各种报表、数据。(10分)

生产技术科

1. 组织协调按时完成苇泉河两侧、蟒河南岸沿河路北侧、愚公路、文昌中路、汤帝中路、太行路等 “3+1”工程绿化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力保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15分)

2.按照精细化要求,制定年度生产管理综合计划,及时分解下达生产任务,指导各生产单位加强保洁和浇水、涂白、修剪、除杂草、病虫害防治等各项工作,确保公园绿地整洁优美。(15分)

3.探索牡丹、芍药、郁金香等培育技术,加强城市绿化中草花应用。(10分)

4.加强广场、公园、游园蚊蝇消杀等“除四害”工作。(10分)

5.完善全局防汛、防风、防雪等应急预案,组织做好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10分)

总工办

1.督促完成去冬今春城区社会绿化任务。(15分)

2.加大社会绿化指导力度,提升社会绿化管理水平,指导创建河南省园林镇1。(15分)

3.制定今冬明春城区社会绿化方案,并组织实施好冬季社会绿化。(10分)

4.积极开展园林绿化知识讲座等,向社会各界普及城市园林绿化知识。(10分)

5.加强园林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研究,组织做好省建设厅和园林学会组织的论文交流活动,确保我市有论文交流。(10分)

监察科(法制科、创建办)

1.牵头做好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全国节水城市复检等创建工作,对市创建办、市住建局下达的创建台账和创建任务进行分解、检查和落实,确保我局创建工作在全系统名列前茅,争创住建局优秀单位。(15分)

2.牵头做好冬春市政绿化工程苗木质量验收,严把关口,确保苗木质量。(10分)

3.依据合同约定,代表我局加强市场化绿地养护的质量监督工作,编制验收报告和月度拨款依据。(10分)

4.继续深化园林作业体制改革,新增市场化养护面积5万平方米。10分)

5.加强依法治绿工作。强化园林绿化法制宣传,配合住建局行政审批窗口做好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工作,及时查处侵绿、毁绿(含设施)案件,并将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10分)

6.强化综治、维稳、平安建设、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普法宣传及依法治理工作,确保我局全年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5分)

多种经营科(安全科)

1.规范公园、游园、广场的经营摊位,全年完成多种经营收费不少于20万元。(20分)

2.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全年组织不少于8次全局性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20分)

3.扎实开展2015年全国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等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20分)

工会

1.积极组织职工参与市、住建局组织的各项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取得优异成绩;并在我局积极开展相关活动,丰富职工生活。(20分)

2.做好局困难职工生活调查及帮扶工作,加强对困难职工的动态管理,年度看望帮扶困难职工不少于20人次,其中向上级工会申报帮扶指标不少于10人次。(20分)

3.组织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金秋助学等各种活动。(20分)

纪检室(计生、信访)

1、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抓好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报送不少于5篇。(10分)

2、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一把手”每半年为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党课,年内查处违纪案件1起以上。(10分)

3、做好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栏建设、及时更新情况。(10分)

4、抓好单位信访稳定工作,确保全年无赴京、赴省上访案件、无赴市集体上访案件发生。(10分)

5、完成招商引资任务3000万元。(10分)

6、做好已婚育龄妇女管理率、康检率达100%;及时变动计划生育台账及MIS系统,按时上报各种报表;男职工计划生育调查函落实率100%;确保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10分)

 

附件5

2015年局属单位重点工作目标

世纪广场管理处

1.完成局生产科下达的冬春季城区绿化任务,确保苗木成活率在95%以上,保存率100%。(10分)

2.严格按照局生产科下达的综合管理计划,制定年度属地年、月、周计划,报生产科、创建办监督实施。(10分)

3.加强卫生和绿化管理,确保所有辖区绿地内无垃圾杂物、无枯枝枯叶、无杂草,苗木无断垄、无黄土裸露、无折枝、无病虫害等。(10分)

4.完成“十一”及重大活动前涂白工作,加强春季抗旱、夏季防汛、冬季防雪等工作,避免发生大规模苗木死亡事件。(10分)

5.按照局统一安排做好世纪广场区域(含文化城、篮球城)景观提升工作。(10分)

6.加强志愿服务站建设,为群众提供充气、饮水等贴心服务,提高服务质量。(10分)

湨河管理处

1.完成局生产科下达的冬春季城区绿化任务,确保苗木成活率在95%以上,保存率100%。(10分)

2.严格按照局生产科下达的综合管理计划,制定年度属地年、月、周计划,报生产科、创建办监督实施。(10分)

3.加强卫生和绿化管理,确保所有辖区绿地内无垃圾杂物、无枯枝枯叶、无杂草,苗木无断垄、无黄土裸露、无折枝、无病虫害等。(10分)

4.完成“十一”及重大活动前涂白工作,加强春季抗旱、夏季防汛、冬季防雪等工作,避免发生大规模苗木死亡事件。(10分)

5.按照局统一安排做好湨河带状公园景观提升工作。(20分)

公园管理处

1.完成局生产科下达的冬春季城区绿化任务,确保苗木成活率在95%以上,保存率100%。(10分)

2.严格按照局生产科下达的综合管理计划,制定年度属地年、月、周计划,报生产科、创建办监督实施。(10分)

3.加强卫生和绿化管理,确保所有辖区绿地内无垃圾杂物、无枯枝枯叶、无杂草,苗木无断垄、无黄土裸露、无折枝、无病虫害等。(10分)

4.完成“十一”及重大活动前涂白工作,加强春季抗旱、夏季防汛、冬季防雪等工作,避免发生大规模苗木死亡事件。(10分)

5. 加强志愿服务站建设,为群众提供充气、饮水等贴心服务,提高服务质量。(10分)

6. 加强清趣园、新蟒园内车辆、摊点管理,创造良好公园环境。(10分)

绿化队(第一绿化队、第二绿化队、第四绿化队)

1.完成局生产科下达的冬春季城区绿化任务,确保苗木成活率在95%以上,保存率100%。(20分)

2.严格按照局生产科下达的综合管理计划,制定年度属地年、月、周计划,报生产科、创建办监督实施。(10分)

3.加强卫生和绿化管理,确保所有辖区绿地内无垃圾杂物、无枯枝枯叶、无杂草,苗木无断垄、无黄土裸露、无折枝、无病虫害等。(10分)

4.完成“十一”及重大活动前涂白工作,加强春季抗旱、夏季防汛、冬季防雪等工作,避免发生大规模苗木死亡事件。(10分)

5.结合各自区域实际,打造3处管理亮点。(10分)

苗圃类(龙潭植物观赏园、苗木科研基地)

1.做好新引进或栽植苗木的管理工作,确保苗木成活率在95%以上,保存率100%。(20分)

2.严格按照局生产科下达的综合管理计划,制定年度属地年、月、周计划,报生产科监督实施;加强卫生和绿化管理,确保所有辖区绿地内无垃圾杂物、无荒草,无病虫害。(20分)

3.加强新品种引进工作,年度引进新品种不少于5种。(10分)

4.做好圃内苗木的入圃、出圃记录,每半年向局里上报一次苗木清单,确保不发生苗木丢失现象,圃内苗木死亡率不超过0.5%。(10分)。

车辆管理所

1. 根据生产安排和实际情况,合理调度和安排车辆。(30分)。

2.做好车辆管理、维修、保养等工作,确保车辆完好率95%以上。(10分)

3.杜绝公车私用现象。(10分)

4.做好车库值班工作,确保不发生偷盗、火灾事故。(10分)

水电设备处

1.完成古轵生态园、愚公路、汤帝中路等冬春绿化工程的喷灌配套。(20分)

2. 完成望春园喷灌管道改造,逐步更新文昌苑等游园亮化灯具。(10分)

3. 及时做好公园游园广场亮化、喷灌、公厕等设施的维修工作,确保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15分)

4.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及时维修率不低于95%。(15分)

园林科研所

1.完成“五一”、“十一”20万盆鲜花的培育、摆放、栽植等工作。(20分)

2.做好局生产科下达的冬春季城区绿化任务,确保苗木成活率在95%以上,保存率100%(10)

3.做好3万株郁金香的出圃及栽植指导工作。(20分)

4.扦插法桐、月季、金森女贞、常春藤等2万株。(10)

花木苗圃场

1.加强经营管理,完成产值300万元,实现利润50万元。(30分)

2.加强承揽工程质量管理,提升单位信誉。(15分)

3.强化花木苗圃场资产管理,做好各类资金收集回笼,完成原苗圃场外欠款回收20万元。(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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